填寫單位:無錫市江陰生態環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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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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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依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、《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》、《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》、《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》、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規范》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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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材料 |
1、環評公開所須提供的材料: ①已公開的環評文件全本信息(紙質及電子稿,加蓋公章) ②已依法主動公開環評文件全本信息的證明材料(截圖或說明,加蓋公章) ③公開環評全本信息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等內容的依據和理由說明報告(紙質,加蓋公章) ④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(紙質,按附件格式,加蓋公章) 2、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》全本,一式三份及電子版本; 3、所在地環保所出具的建設項目現場勘察表(附衛星地圖); 4、投資主管部門(發改、經信等)對建設項目的批件1份; 5、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,新辦企業或更名企業提供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;屬分支機構的,提供上級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; 6、項目若租賃廠房建設,須提供租賃協議; 7、污水接管協議或承諾; 8、若有危險廢物產生,須提供危廢處置協議或承諾; 9、新征用地項目須提供國土證明材料或規劃數字定位圖; 10、項目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達到一定程度的,須提供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聯系單并蓋章; 11、項目建設地所屬鄉鎮環保所(科)預審意見和現場勘察表; 12、建設單位項目委托書、承諾書、申請報告; 13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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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條件 |
申請材料齊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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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 |
錫澄路166號無錫市江陰生態環境局401、404辦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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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時間 |
周一至周五8:30—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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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86008103、864150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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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流程 |
收件—受理—審查—出具批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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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法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第二十二條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九條:報告表30日 承諾:報告表13個工作日(受理公示5個工作日、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) |
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辦事指南
填寫單位:無錫市江陰生態環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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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項目名稱 |
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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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網址 |
https://beian.china-eia.com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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